责任编辑:樊玉琪 发布时间:2024-12-26 信息来源: 财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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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工作事项进一步解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2024年第15号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做进一步解读。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四、具体产品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下一步开发区财审局将进一步详细解读该公告精神,向开发区区属企业解读该公告精神,为开发区区属企业做好政策解释、做好企业与税务局桥梁工作,积极帮助企业与税务局沟通,为服务企业做好坚实的后盾。
初审:杨娇 复审:刘畅 终审:李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