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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顺   发布时间:2022-03-10   信息来源: 招商一局         收藏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 助力复工复产20项扶持政策“大礼包”

 为精准助力全市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开辟“绿色通道”,制定20项优惠扶持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 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

  1、全面推广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和市场监管所全面推广登记注册“怎么能办”窗口,统筹线上线下服务,规范办事标准和程序,公布相关领导办公电话,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不知怎么办”“不知去哪办”问题。

  2、提供企业开办大礼包服务。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窗”,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刻制印章、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社保服务、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业务,全部纳入专窗,让新开办企业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一日办结。

  3、施行登记注册“容缺办理”。对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市场主体,申请人提交材料基本符合登记要求,但部分申请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登记机关予以先行受理。

  4、优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书核发。受疫情影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新办、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核发电子许可证书;需要纸质版许可证的,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到及时发放。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延期换证的,可延期至省厅出台四小条例配套文件后办理,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5、延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期限。对因受疫情影响,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或经营主体发生变更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2022310日以后到期的,可延期使用至疫情解除后60日。

  6、延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复查换证。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于同时需要个转企升级的药店,可依药店申请先办理延期,再进行个转企升级。

  7、延期医疗器械备案现场核查。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等医用隔离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医疗防护用品的企业,在网上向国家药监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后,窗口可直接发证,延期现场核查。

  8、延长计量授权和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期限。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复查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可由企业自行确认满足要求后,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提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提出申请。

  9、延长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因疫情不能按时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换证期限顺延90日。

  10、延长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期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二、优化企业发展服务方式

  11、推动惠企政策一站直达。开通个体工商户纾困热线,广泛收集、及时回应诉求,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在白山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开涉企优惠政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白山市场监管”加大涉企优惠政策信息发布和推送力度,让市场主体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12、优化市场主体年报服务。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板块公示企业年报流程提示单,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站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年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年报的市场主体,如能及时补报,可免于处罚。

  13、简化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流程。对受疫情影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产生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移出流程,缩减信用修复时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4、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做大做强。推动省药监局《关于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落地见效,通过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仓储资源整合、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优化审批服务等多种举措,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助力全市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

  15、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试点服务。开辟服务复工复产企业绿色通道,提供产品检验、计量检定、标准咨询、特种设备检验、认证认可等综合咨询服务,助力企业跑出“加速度”。

  16、建立地方标准制订“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急需立项的标准实行专人负责,特事特办。指导企业积极开展标准“领跑者”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17、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白山商标受理窗口功能作用,优化申请流程,开通注册费用交款“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商标申请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协助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困难。

  18、服务重点防疫用计量器具检测。对生产疫情防护用品急需计量检测服务的企业,设专人负责仪器的接收、检定检测,做到“随送随检”。对已到期的计量授权,计量标准器到期未复查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三、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9、开展免费计量检定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或校准。

  20、减收企业检验检测费用。市内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减按项目费用的70%收取。

  以上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期至2022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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