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研究、指导、推进基层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统筹协调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对外宣传、机关后勤、四防安全、组织起草公文、函电收发、人事文书档案管理、文电督办、机要保密、机关备品管理、会议筹备、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财政审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税收收入、经济发展支出、国有资本金、总预算会计、财政支出、行政单位内审、事业单位内审、企业内审等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经济运行、经济统计、信息发布;负责项目谋划、包装、推介,负责项目和园区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五)招商一局。负责编制全区招商引资规划、项目汇总调度、招商考核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招商信息平台建设、招商对外宣传;负责招商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组织全区招商引资活动和重大项目签约;负责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重点招商网络建立、线索收集、项目洽谈、联络及区域交流合作。
(六)招商二局。负责招商政策制定、法规研究、收集国内外招商动态、招商项目征集筛选、完善招商项目库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项目谋划、招商大数据分析、招商落户企业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的项目统计和服务工作;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负责京津冀地区和晋鲁豫地区的重点招商网络建立、线索收集、项目洽谈、联络及省内交流。
(七)项目服务局。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新(续)建项目落地后续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内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与地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联系对接工作;负责区域内所属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对接工作。
(九)审批服务局。负责政府授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集中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创业服务局。负责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各类优秀科技人才;负责为园区企业提供人才政策、人事代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双创孵化基地管理工作。